2009年3月30日 星期一

論辯分析:「傅走音」唱現場走音,有甚麼問題?

星島日報有以下專欄,評論藝人傅穎唱歌走音:



文本如下:

談走音

(星島)3月30日 星期一 06:30
(綜合報道)

(星島日報 報道)「傅走音」唱現場走音,有甚麼問題?

  張學友 李克勤 林憶蓮 林子祥 等唱現場走音,就是問題;因為他們都是歌手,歌手唱歌走音,理應被批評。然而,有多少人認為「傅走音」是歌手?別誤會,我不是「踩」她,只是其所屬公司自將「九餅」切開後,有安排她朝着歌手路綫發展嗎?若沒有,作為一個「間唔中」出下唱片的藝人來說,唱現場走音,簡直是天經地義的事。葉玉卿、劉嘉玲 ,甚至吳君如 都出過唱片,若她們唱Live走音,你會責怪她嗎?

  傅小姐,若你真想成為一個歌手的話,請專心向這方面發展和努力,讓我們覺得你是一名有心發展歌唱事業的歌手,到時若再因走音而被外界評擊,你才傷心都未遲。

  這是我迪奇的個人意見。

(館長有Say)



論辯分析如下:

作者反駁以下觀點--傅穎唱歌走音(論據),所以,傅穎應受譴責(論點)。

以上立論的論證圖式,可以姑且稱為「責任圖式」,即人的表現應與身份相稱,或恰如其份。

文中作者的反駁方式,屬於指出「圖式錯用」,即這圖式只用於真正歌手,而傅穎不是歌手,因此,不能用這圖式譴責她。作者同時又用「類比圖式」,以葉玉卿、劉嘉玲 、吳君如為類比,論證自己的反駁。

當然,論辯的功能常是二重的,一方面反駁別人的世界觀或值觀,另一方面,又建立自己的世界觀和價值觀,上文建立了一個世界觀:傅穎不是歌手。

這世界觀的建立同時又有一種修辭效果,取笑傅穎,以及類似的藝人。這是一種利用為別人解窘的方式,令別人更窘的修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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